近九成被判三年以下徒刑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9日发布《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下称“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7年广东检方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2016年、2015年相比降幅分别为1.52%、31.48%。

  近三年,广东省未成年人犯罪率由4.20%降至3.17%,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其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的未成年被告人占已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总数的89.05%。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方晴 通讯员韦磊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侵财居多

  白皮书指出,2017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侵财(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性侵(强奸、猥亵、强迫卖淫)和暴力犯罪(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分别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35.68%、19.90%、13.50%。女性未成年人由于自我保护和对抗暴力能力相对较弱,成为强奸、猥亵、强迫卖淫、故意伤害、拐卖、虐待、绑架等犯罪的主要对象。

  2017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28件5833人,占全年审查逮捕刑事案件总数的3.09%。审查起诉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147件6850人,占全年审查起诉刑事案件总数的3.07%。

  轻罪未成年人占比近九成

  2017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932件6119人,占全年审查逮捕刑事案件总数的3.65%。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625件6354人,占全年审查起诉刑事案件总数的3.43%。2017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率为21.47%,不诉率为13.13%,与2016年相比大幅上升。

  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2017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2016年、2015年相比降幅分别为1.52%,31.48%。近三年,广东省未成年人犯罪率由4.20%降至3.17%,呈下降趋势。

  轻罪未成年人占比较大。2017年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的未成年被告人占已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总数的89.05%,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占9.17%,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0.98%。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数量明显下降。2017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起诉涉嫌毒品犯罪的未成年人共235人,占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总数的4.70%。与2016年的441人相比降幅高达46.71%。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

  广东未成年人犯罪珠三角地区占六成。2017年,广州、深圳、佛山、中山、惠州、东莞、珠海、江门、肇庆等珠三角地区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省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61.62%;湛江、茂名、阳江、云浮等粤西地区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比16.22%;汕尾、揭阳、汕头、潮州等粤东地区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比14.08%;韶关、清远、河源、梅州等粤北地区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比8.08%。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侵财、暴力型犯罪。2017年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犯罪案件分别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26.89%、21.60%。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以暴力手段侵害人身权利犯罪的案件分别占11.51%、4.54%。

  结伙共同作案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2017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起诉共同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150人,占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43.04%。

  非本省户籍未成年人犯罪占比四成。据了解,2017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起诉非本省户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082人,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41.68%。

  14~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率下降。2017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起诉14~16周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95人,占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9.91%。与2016年的10.63%、2015年的12.01%相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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