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入社会择业的风险讨论

随着网络及社交软件的空前普及,与之相关的经营行为也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繁荣景象。这些经营者披着各种华丽的外衣,掩盖着自身存在的违法犯罪问题。而他们涉及的行业往往带给他们巨额的利润,而他们支付给手下员工的高额提成,也使得越来越多初入社会的青年争先恐后的投身到这些他们根本不知内情的交易行为中。

今年上半年,西安市高新区警方破获了一起规模庞大的非法经营案件,涉案人员已经超过200人。其经营行为主要通过随机加入微信好友,以年轻女性的身份与对方进行长期攀谈,投其所好后再由公司高层人员向那些有投资能力的人推销自己所谓的高端理财产品。通过这种简陋的方式,他们在没有任何实体产品的情况下,竟然可以单笔拿下最高近千万元的“投资订单”,而经营者付给推销人员的提成比例也高达5%。此类行为根据其不同的作案方式,不仅涉及传销,亦涉嫌触犯非法经营罪、诈骗罪甚至非法集资等一系列罪名。

律师通过对此类案件的对比,发现此类案件除了核心骨干成员之外,其余的外围人员均为学历不高、家庭条件一般的初入社会的青年人。他们一方面从事着公司委派的“工作任务”并领取着与劳动付出极不匹配的高额工资与提成;另一方面在事情败漏后,他们又毫不知情,摇身一变成为了因为高额收入而误入歧途的少年,甚至真的有人在拿到了十余万元的非法所得后,却说不清楚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到底如何获取利益。

对于这些从业者,律师认为:

家庭条件不好、文化程度低、社会经验匮乏等一系列理由都可以成为这些青年人误入歧途的遮羞布,但真正让这些青年男女前赴后继的是他们的好高骛远和侥幸心理。第一,从事体力劳动可以说是新一代青年们都很不情愿的事,而恰好有这么一份工作,既轻松,收入又高,何乐不为?第二,从事这些行业一段时间后,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难道还能一无所知吗?答案是否定的。他们唯一的倚仗就是:这么多人都在干这个,我又只是个打工的,即使有什么风险,不仅法不责众,而且还有老板在前面顶着呢。

诚然,在一些特殊的时期或背景下,平步青云并非全无可能,但这些青年以违背基本常识的理由为自己开脱,虽情有可原,但他们给社会经济和受害者带来的危害及自己所触犯的法律所带来的后果必须由自己承担。初入社会的青年人,应该有追求、有理想,但应该通过正规渠道,在正规、合法经营的公司施展自己的才华。